卡硝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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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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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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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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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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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8-04-27 00:00:00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卡硝唑
手机版:卡硝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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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鱼、虾、蟹等水产品中卡硝唑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乙腈提取样品中的目标物,经固相萃取柱净化后,以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定量分析。
卡硝唑的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定量限均≤2.0 μg/kg。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和平行样。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标准曲线最高点,回收率要求70%-120%,RSD≤15%。
1. 样品均质后用乙腈振荡提取;
2. 提取液经C18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4. 色谱柱:C18柱(2.1×100 mm, 1.7 μm);
5. 流动相: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
1. 卡硝唑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20℃);
2. 样品前处理需控制pH值在5.0-6.0;
3. 需验证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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