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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烯_338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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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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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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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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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香料 桧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4454.13-2008《香料 桧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香料及含桧烯成分的样品中桧烯含量的定量分析,包含天然提取物和合成产物。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毛细管气相色谱法(GC-FID),通过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色谱柱为极性或非极性毛细管柱。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1 mg/kg,定量限(LOQ)为0.3 mg/kg(以样品基质为准)。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校准,平行样相对偏差≤5%,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溶解于乙醇或正己烷;
2. 色谱条件:柱温程序升温(初始60℃,以5℃/min升至220℃);
3. 进样量:1 μL,分流比10:1。
特别说明 若样品含复杂基质需进行固相萃取(SPE)净化,避免色谱柱污染。
行业标准 HJ 759-2015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759-2015《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桧烯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定性与定量检测,包含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排查。
核心检测方法 罐采样结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通过特征离子(m/z 93、136)定性,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桧烯的检出限为0.02 μg/m³,定量限为0.06 μg/m³(以采样体积10L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样,相对标准偏差(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罐采样:采样后48小时内分析;
2. 预浓缩:三级冷阱聚焦;
3. 质谱扫描模式:全扫描(SCAN)或选择离子监测(SIM)。
特别说明 需定期校准质量轴,避免同分异构体干扰(如α-蒎烯与桧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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