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M700525 | 90.1%
DY0382-0020 | HPLC≥98%
吐根碱二盐酸盐 | HPLC≥98%
CCHM703693 | ≥95%
A10349-20mg | 含量92.2%,可溯源
CCPE900110 | >95%
J864230-10mg | ≥90%(HPLC)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5009.12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盐酸药根碱的测定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中药材、茶叶、谷物)中盐酸药根碱的定量检测,涵盖原料及加工制品。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以C18色谱柱为分离载体,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pH=3.5),紫外检测器波长设定为275 nm。
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15 mg/kg,基于3倍信噪比(S/N)和10倍信噪比计算。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为LOQ的1-2倍)和质控标准品,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之间。
1. 样品前处理:采用甲醇-水(70:30)超声提取30分钟,离心后过0.45 μm滤膜。2. 色谱条件:流速1.0 mL/min,柱温30℃,进样量10 μL。3. 标准曲线:浓度范围为0.1-10 mg/L,线性相关系数R²≥0.999。
1. 样品中含色素或脂类物质时需增加固相萃取(C18柱)净化步骤。2. 实验废弃物需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处理。3. 标准品溶液需避光保存于4℃条件下,有效期30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R024150-10mg | 98%
R024150-250mg | 98%
R024150-1g | 98%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6-11-26 00:00:00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盐酸药根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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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12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盐酸药根碱的测定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中药材、茶叶、谷物)中盐酸药根碱的定量检测,涵盖原料及加工制品。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以C18色谱柱为分离载体,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pH=3.5),紫外检测器波长设定为275 nm。
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15 mg/kg,基于3倍信噪比(S/N)和10倍信噪比计算。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为LOQ的1-2倍)和质控标准品,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之间。
1. 样品前处理:采用甲醇-水(70:30)超声提取30分钟,离心后过0.45 μm滤膜。
2. 色谱条件:流速1.0 mL/min,柱温30℃,进样量10 μL。
3. 标准曲线:浓度范围为0.1-10 mg/L,线性相关系数R²≥0.999。
1. 样品中含色素或脂类物质时需增加固相萃取(C18柱)净化步骤。
2. 实验废弃物需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3. 标准品溶液需避光保存于4℃条件下,有效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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