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样所 氟、氯与硫酸根混合 水质标样/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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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氟、氯与硫酸根混合 水质标样
GSB 07-3184-2014 | 20mL 安瓿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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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氟、氯、硫酸根与硝酸根混合 水质标样
GSB 07-1381-2001 | 20mL 安瓿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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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氟、氯、硫酸根与硝酸根混合 水质标样
GSB 07-1381-2001 | 20mL 安瓿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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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氟、氯、硫酸根与硝酸根混合 水质标样/204732
GSB 07-1381-2001 | 20mL 安瓿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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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氟、氯、硫酸根与硝酸根混合 水质标样/204733
GSB 07-1381-2001 | 20mL 安瓿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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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铁与锰混合 水质标样
GSB 07-3183-2014 | 20mL 安瓿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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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铁与锰混合 水质标样/202317
GSB 07-3183-2014 | 20mL 安瓿瓶
在售批次及浓度:
批号:201016,浓度:氟:6.59mg/L、氯:11.9mg/L、硫酸根:29.9mg/L,效期:2026.04.30
出过的批次及浓度:
批号:201016,浓度:氟:6.59mg/L、氯:11.9mg/L、硫酸根:29.9mg/L,效期:2026.04.30
批号:201014,浓度:氟:10.1mg/L氯:33.4mg/L硫酸根:86.4mg/L,效期:2022-11-30
证书样板参考: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和35等)及GB/T27025(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本环境标准样品可室温或冷藏保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和碰撞。安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本环境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瓶,用10mL干燥洁净移液管从安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在超净实验室中配制,通过水质标准样品分装设备灌封于20mL安瓶中,经均匀性检验合格。由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协作测定实验网采用上述相同程序稀释浓样、并采用离子色谱法共同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检验和专家经验判断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评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
本环境标准样品制备和测定所采用的天平、玻璃量器及分析仪器等均经计量检定部门周期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婉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水质氟、氯与硫酸根混合 201016 计量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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