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 标准品 溶液 47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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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 标准品 溶液 34组分
ZCA-F11919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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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 标准品 溶液 15组分
ZCA-F11925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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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Method 8260B - Acetate 标准品 溶液: 7组分
ZCA-F23413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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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S 16621: PAH4 标准品 溶液 of 4组分
ZCA-F23678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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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s 标准品 溶液 24组分
ZCA-F12768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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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 标准品 溶液 60组分
ZCA-F12770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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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 / ACs 标准品 溶液 19组分
ZCA-F12769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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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灭多威/灭多威肟混标/HJ 851-2017
NCS1603458-100B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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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4种六六六和4种滴滴涕混标
NCS1603441-100E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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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三溴甲烷
NCSZ1603691-1-C2 | 25ug/L(稀释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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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标样(甲醇中14种卤代烃)不同浓度(HJ620-2011)
BW08265d | 质控(0.4-4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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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标样(甲醇中14种卤代烃)不同浓度(HJ620-2011)
BW08266d | 质控1μg/mL



中文名称:VOC 标准品 溶液 47组分
英文名称:VOC Standard Solution 47 components: 200ug/ml each of Benzene [CAS:71-43-2] ; Bromochloromethane [CAS:74-97-5] ; Bromodichloromethane [CAS:75-27-4] ; Tribromomethane (Bromoform) [CAS:75-25-2] ; Tetrachloromethane (Carbon tetrachloride) [CAS:56-23-5] ; Chl
Validity:24;ISO 17034\ISO 17025: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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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9-2012《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4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吹扫捕集技术结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采用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范围0.1~0.5 μg/L,定量限为0.3~1.5 μg/L,具体数值因化合物而异。
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应为定量限的2~5倍。
1. 样品低温保存且需在7天内完成分析;
2. 吹扫温度40℃,捕集管解析温度180℃;
3. 色谱柱推荐使用DB-624或等效毛细管柱。
需注意样品中余氯对卤代烃的影响,必要时添加抗坏血酸去除干扰。
HJ 644-201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针对环境空气中35种挥发性有机物(含苯系物、卤代烃等)的监测。
吸附管采样后热脱附进样,GC-MS分析,外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为0.01~0.1 μg/m³,定量限为0.03~0.3 μg/m³。
每批次需分析运输空白和现场空白,相对偏差应≤25%。
1. 采样流量100 mL/min,时间30~60分钟;
2. 热脱附温度250℃保持5分钟;
3. 色谱柱采用DB-5MS或等效型号。
吸附管需在350℃下老化处理,避免残留污染。
GB/T 32440-201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
规范胶粘剂产品中总VOC及47种特征单体的含量限值。
顶空进样或溶剂萃取结合GC-MS,总VOC采用重量法。
单体化合物定量限为10 mg/kg,总VOC定量限为2 g/L。
需测试基体加标样品,回收率控制在70%~130%。
1. 样品前处理需避免高温导致VOC损失;
2. 总VOC测定需在105℃下干燥4小时。
标准中明确区分水基型和溶剂型胶粘剂的限值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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