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5%乙醇中甲醛(AHMT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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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强力霉素
BW-SCL-TM-00041 | 100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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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金霉素
BW-SCL-TM-00040 | 100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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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四环素
BW-SCL-TM-00263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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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三聚氰胺
BW-OTL-HM-01554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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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4,4’-滴滴滴
BW-NCL-HN-00023 | 100μg/mL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甲醛溶液为溶质,以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高纯硫酸和色谱级乙醇为溶剂,在(20±3)℃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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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5%乙醇溶液及类似基质中甲醛的定量检测,覆盖浓度范围0.01 mg/L~0.50 mg/L。
AHMT分光光度法:甲醛与4-氨基-3-肼基-5-巯基-1,2,4-三唑(AHMT)在碱性条件下缩合,经高碘酸钾氧化生成紫红色化合物,于55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7 mg/L,定量限(LOQ)为0.023 mg/L,满足痕量甲醛分析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加标量为0.05 mg/L~0.20 mg/L)及平行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平行样相对偏差≤10%。
1. 样品预处理:过滤去除悬浮物后立即检测;
2. 显色反应:严格控制反应温度(25±1℃)和时间(30 min±1 min);
3. 比色操作:使用10 mm比色皿,扣除空白后读取吸光度。
① 硫化物、酚类物质会产生干扰,需通过预蒸馏消除;
② 显色液需避光保存,2小时内完成测定;
③ 当样品浓度超过标准曲线范围时,需用纯水稀释后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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