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9种金属(铁锰铜锌铅镉铝铬镍)混标(GB/T 27025/EC17025)
-
9种金属混标/镉铅镍铬锰铝铁铜锌
GBQC(E)09-0521 | 20mL
-
水质 8种金属混标/铅铬锰铁镍铜锌镉
GBQC(E)08-0523 | 20mL
-
水质 8种金属混标/铅铬锰铁镍铜锌镉
GBQC(E)08-0522 | 20mL
-
标液/9种金属混标/(铝铬锰铁铜锌硒镉铅)
BW900225XW-100ml | 100mL
-
标液/9种金属混标/(铝铬锰铁铜锌硒镉铅)/介质:水
BW900225XW-50ml | 50mL
-
水质 9种金属混标/铁锰铜锌铅镉砷硒铝
GBQC(E)09-0978 | 20mL
-
8种金属混标/铝铁锰铅铜锌镍铬
GNM-M084682-2013 | 100mL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 和35等)及GB/T 27025(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多家联合实验室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25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后使用。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质9种金属(铁锰铜锌铅镉铝铬镍)混标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