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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强力霉素_2439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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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强力霉素

B25321-100mg Doxycycline HC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4390-14-5 100mg {{goodObj.date}} 源叶 {{item.norm}} HPLC≥98% {{inventory}}
盐酸强力霉素介绍:

分子式:C22H24N2O8·HCl·0.5H2O · 0.5C2H6O
分子量:512.94
储存条件:2-8℃
外观:crystalline solid(yellow to yellow-green)
用途: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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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31660.5-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猪、牛、羊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牛奶中四环素类(包括盐酸强力霉素)残留量的检测,定量限范围为10-100 μg/kg。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样品经EDTA-McIlvaine缓冲液提取后,通过HLB固相萃取柱净化,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盐酸强力霉素的检出限(LOD)为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符合欧盟EU 37/2010法规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实验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质控盲样,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RSD≤15%。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均质后精确称取5.00g
2. 加入0.1 mol/L EDTA-McIlvaine缓冲液震荡提取
3. 离心后上清液经HLB柱净化
4.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特别说明实验过程需严格控制环境温度≤25℃,盐酸强力霉素标准品溶液应现配现用,避免光照降解;方法不适用于含β-内酰胺酶制剂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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