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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氯米帕明_1732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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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氯米帕明

B26587-100mg Clomipramine HC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7321-77-6 100mg {{goodObj.date}} 源叶 {{item.norm}} HPLC≥99% {{inventory}}
盐酸氯米帕明介绍:

分子式:C19H23ClN2·HCl
分子量:351.31
储存条件:-20℃
外观:白色至略黄色结晶粉末
用途: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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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药物指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药物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中盐酸氯米帕明等精神类药物的检测,覆盖水样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计算。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目标物保留时间与标准品偏差需≤±2.5%。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1 μg/L,定量限(LOQ)为0.05 μg/L,需通过空白加标实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为LOQ的1-10倍,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经固相萃取(HLB柱)富集;
2.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3. 质谱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
特别说明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操作,标准溶液现配现用,避免光解导致的浓度偏差。
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抗抑郁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16-2021 动物性食品中抗抑郁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肌肉、肝脏等动物组织中盐酸氯米帕明等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残留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QuEChERS前处理结合LC-MS/MS,基质匹配校准曲线定量,相关系数要求≥0.995。
检出限与定量限 肌肉组织LOQ为2.0 μg/kg,肝脏组织LOQ为5.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需插入1个质控样,质控样浓度需覆盖方法线性范围的低、中、高三个水平。
关键实验步骤 1. 组织样品乙腈提取;
2. 分散固相萃取净化(PSA+C18);
3. 质谱离子源温度为150℃。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必要时采用标准加入法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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