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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_13786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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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

B33744-100mg N-Valeryl-N-[2'-(1H-tetrazol-5-yl)biphenyl-4-ylmethyl]-L-valin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37862-53-4 100mg {{goodObj.date}} 源叶 {{item.norm}} HPLC≥99% {{inventory}}
缬沙坦介绍:


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2
储存条件:2~8℃
外观:白色至褐色粉末
用途:A nonpeptide angiotensin II AT1 receptor antagon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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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31658.1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沙坦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号 GB 31658.12-2021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动物源性食品(如肌肉、肝脏、肾脏等)中缬沙坦及其他沙坦类药物残留的定量检测
检测目标 缬沙坦及其代谢物,定量限范围内满足法规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样品经乙腈提取后,通过固相萃取净化,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进行分离与检测,外标法定量
色谱条件 C18色谱柱(2.1×100 mm,1.8 μm),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流速0.3 mL/min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5 μg/kg(以缬沙坦计)
定量限(LOQ) 1.0 μg/kg(基质依赖性,需通过验证确认)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对照 每批次需包含至少2个空白基质样品,用于排除基质干扰
加标回收率 需满足70%-120%,同一浓度水平平行样不少于3个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 均质后取2.0 g样品,加入10 mL乙腈涡旋提取,离心后上清液经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仪器校准 每日开机后需使用标准溶液进行质量数校准,保留时间偏差不得超过±0.1 min
特别说明
基质效应 不同动物组织基质需分别制作标准曲线,建议采用基质匹配标准品进行定量
稳定性要求 样品提取液需在4℃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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