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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2种内标同位素混标HJ 639-201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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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2种内标同位素混标HJ 639-2012

BW-OTL-HM-002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 内标

    ZIV-IV-STOCK-53-125mL | HNO3 / HF

  • C29

    S85100-100mg | 98%

  • C29

    S85100-10mg | 98%

  • C29

    S85100-25mg | 98%

  • C29

    S85100-2mg | 98%

  • C29

    S85100-5mg | 98%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准确定值的2种内标同位素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进行量值比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CAS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OTL-HM-00222 1,4-二氯苯-D4 3855-82-1 100 3
氟化苯 462-06-6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1.2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适用国标

1. HJ 639-2012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 HJ 639-2012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水体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
目标物质 包含54种挥发性有机物,涵盖苯系物、卤代烃、酯类等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吹扫捕集技术富集水样中的VOCs,经气相色谱分离后,用质谱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仪器配置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吹扫捕集装置、毛细管色谱柱(如DB-62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范围 0.5~2.0 μg/L(不同化合物略有差异)
定量限要求 通常为检出限的3倍(如1.5~6.0 μg/L)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控制 每批次需包含实验室空白与运输空白,目标物浓度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平行样 至少10%的平行样测试,相对偏差应≤3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保存 4℃避光保存,添加盐酸至pH≤2,7天内完成分析
吹扫条件 吹扫时间11分钟,温度40℃,氦气流速40 mL/min

特别说明

内标校正 必须使用氟苯、氯苯-d5等内标物补偿前处理损失与仪器漂移
干扰消除 需检查色谱峰分离度(≥0.5)并排除共流出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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