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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萘标样_91-20-3,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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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萘标样

BW06783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91-20-3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萘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萘(CAS号:91-20-3))纯品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μg/mL)(k=2)

BW06783d

甲醇中萘标样

50

4.0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18℃冷冻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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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47-2013《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相和颗粒物中萘(CAS:91-20-3)等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甲醇中萘标样可作为校准曲线配制或质控样品的溶剂介质。
核心检测方法
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结合荧光检测器或紫外检测器进行分离检测。色谱柱为C18反相柱,流动相为乙腈-水梯度洗脱,萘的保留时间需通过标准溶液校准确定。
检出限与定量限
萘的方法检出限为0.05 μg/m³(以采样体积120 L计),定量限为0.2 μg/m³。甲醇中萘标样的实际检出限需通过空白加标实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实验室空白、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应为待测物浓度的0.5-2倍,回收率需控制在70%-130%,平行样相对偏差≤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标样配制:用甲醇稀释萘标准储备液至系列浓度;
2. 样品前处理:滤膜或吸附管需用甲醇超声萃取30分钟;
3. 仪器分析:进样量10 μL,柱温30℃,检测波长荧光λexem=286/340 nm或紫外270 nm。
特别说明
甲醇中萘标样需避光保存于-20℃,开封后有效期3个月。实验过程中需控制实验室温度≤25℃,避免萘挥发损失。当样品中萘浓度超出校准曲线范围时,应重新稀释后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