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微量水分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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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1 | 水分:0.084%,不确定度: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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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2 | 水分:0.202%,不确定度: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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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3 | 水分:0.298%,不确定度: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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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4 | 水分:0.502%;不确定度: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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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5 | 水分:0.992%;不确定度: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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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原油水分标准物质
GBW11226 | 水分:1.863%;不确定度: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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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汞标准物质
GBW(E)080041 | 1.00【质量浓度的标准值(µg/mL)】/不确定度: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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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粉中毒死蜱、氯氰菊酯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9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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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肉粉中4种磷酸盐分析质控样品(GB 5009.256-2025)
NCS192190 | 磷酸盐、焦磷酸盐、三偏磷酸盐、三聚磷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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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中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8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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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烤食品中13种防腐剂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4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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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粉中铁、镁、铜、镉、锌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97 | 见证书



浓度/纯度/标准值:0.105%,U=3%
使用注意事项:本标准物质开启后应马上使用,建议用封口膜将安瓿瓶口密封住。使用时应保持环境温度不高于25℃,相对湿度低于60%。在夏季和冬季运输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使标准物质的温度位于5℃至40℃之间。
特征形态:液态
主要分析方法:比较法
定值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规格:5mL/瓶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应用领域:仪器检定/校准用标准物质/仪器检定/校准用标准物质
保存条件:应置于清洁阴凉处保存,有效期1年。
研制单位名称: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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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仑法检出限:0.0001%(质量分数)
· 定量限:0.001%(质量分数)
1. 需使用经认证的甲醇中微量水分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
2.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回收率应为80%-120%;
3. 标准物质含水量需覆盖样品预期浓度范围。
1. 仪器校准:用标准物质标定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
2. 样品称量:精确称取甲醇样品(通常1-5g),避免环境湿度干扰;
3. 滴定过程:将样品注入干燥的滴定池,自动滴定至终点;
4. 终点判定:通过电流突变法或预设阈值判定反应终点。
· 甲醇具有吸湿性,取样后需立即密封并快速检测;
· 卡尔·费休试剂对湿度敏感,需在干燥环境中操作;
· 若样品含其他干扰物质(如酮类、硫醇),需采用辅助试剂消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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