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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料中铅、镉、砷、铬、汞质控样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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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料中铅、镉、砷、铬、汞质控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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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料中铅、镉、砷、铬、汞质控样品介绍:

产品名称:水溶肥料中铅、镉、砷、铬、汞质控样品
规格:20g
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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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水溶肥料中铅、镉、砷、铬、汞质控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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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3349-2020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溶肥料、有机肥料、无机肥料等各类肥料中砷(As)、镉(Cd)、铬(Cr)、铅(Pb)、汞(Hg)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1. 砷、汞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AFS);
2. 铅、镉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
3. 铬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AAS)。
检出限与定量限
砷:检出限0.01 mg/kg,定量限0.03 mg/kg;
镉:检出限0.005 mg/kg,定量限0.015 mg/kg;
铅:检出限0.02 mg/kg,定量限0.06 mg/kg;
铬:检出限0.05 mg/kg,定量限0.15 mg/kg;
汞:检出限0.001 mg/kg,定量限0.0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质控样品需与待测样品基质相似;
2. 重金属浓度范围应覆盖实际样品浓度;
3. 需包含至少3个平行样,并计算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消解:采用硝酸-过氧化氢微波消解;
2. 仪器校准:标准曲线法,至少5个浓度梯度;
3. 干扰消除:加入基体改进剂(如磷酸二氢铵)降低干扰。
特别说明
1. 汞元素检测需严格控制消解温度(≤100℃);
2. 铬的检测需区分不同价态(六价铬需单独处理);
3. 实验环境需符合GB/T 27417-2017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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