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无机类 单标 碘容量分析用溶液标准物质
碘容量分析用溶液标准物质_12190-71-5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碘容量分析用溶液标准物质

BW081614-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190-71-5 见证书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碘容量分析用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金属铁和锰、高纯硝酸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10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14003

100

3%

5%HNO3

100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碘容量分析用溶液标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6025-202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二氧化硫的碘量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定,检测范围覆盖0.5 mg/m³至50 mg/m³,适用于职业卫生监测及工业环境评估。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碘量法,通过碘标准溶液与二氧化硫的定量氧化还原反应,以淀粉为指示剂,通过滴定终点颜色变化(蓝色消失)计算二氧化硫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2 mg/m³,定量限为0.5 mg/m³,满足低浓度环境样品的精确分析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及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2. 标准曲线需覆盖预期浓度范围,相关系数≥0.999;
3. 平行样品相对偏差应≤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使用装有吸收液(氢氧化钠-甘油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采集空气样品;
2. 反应滴定:加入过量碘标准溶液,硫酸酸化后,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反滴定;
3. 终点判定:临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剂,滴定至蓝色消失。
特别说明
1. 需避免环境中氧化性气体(如臭氧、氮氧化物)干扰,必要时增加吸收液预处理步骤;
2. 碘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且每周重新标定;
3. 实验全程需控制温度在20-25℃,避免温度波动影响滴定结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