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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胺_62-53-3,苯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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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胺

BW075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2-53-3 2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2.41μg/mL(2-3μg/mL) {{inventory}}
水中苯胺介绍:

标准物质用于相关成分的分析测试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标准值及不确定度为:

BW 0750水中苯胺   批号:75T7665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 0750

水中苯胺

2.44

5%

H2O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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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苯胺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1 μg/L~10 μg/L。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通过固相萃取富集水样中的苯胺,经衍生化处理后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为0.05 μg/L,定量限(LOQ)为0.1 μg/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预处理:调节pH至中性,通过C18固相萃取柱富集苯胺;
2. 衍生化:与七氟丁酸酐反应生成衍生物;
3. 仪器分析:GC-MS分离检测,选择离子模式(SIM)定量。
特别说明 1. 水样需避光保存并在24小时内完成萃取;
2. 避免使用含胺类物质的实验器皿;
3. 质谱定性需匹配特征离子碎片及保留时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