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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铅、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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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铅、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BW014002 Pb,C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水中铅、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金属铅和镉、高纯硝酸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10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标准值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14002

100

3%

5%HNO3

100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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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6-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铅、镉等金属指标的测定,包括实验室常规检测与应急监测。
核心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石墨炉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铅检测推荐波长283.3 nm,镉检测推荐波长228.8 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铅:检出限0.5 μg/L,定量限1.5 μg/L;
镉:检出限0.1 μg/L,定量限0.3 μg/L(依据仪器性能调整)。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硝酸酸化至pH<2,过滤去除悬浮物;
2. 仪器校准:用系列标准溶液建立校准曲线,R²≥0.995;
3. 上机检测:设置优化仪器参数,避免光谱干扰。
特别说明
1. 高盐样品需采用基体匹配或标准加入法;
2. 镉检测需注意环境背景污染控制;
3. 实验器皿需用10%硝酸浸泡24小时以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