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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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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

BW01302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品准溶液用于尿素氮成分的测量和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尿素纯度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为溶质,纯水为溶剂,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13027

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

1000(以氮计)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液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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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测定,包括乳制品、谷物制品、肉制品等,检测方法基于凯氏定氮法,需使用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核心检测方法
凯氏定氮法:样品经硫酸消化后转化为铵盐,蒸馏分离氨气并用硼酸吸收,通过滴定计算总氮含量,结合尿素氮标准物质校准蛋白质换算系数。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1g/100g,定量限为0.3g/100g。需通过标准曲线法验证线性范围(通常为0.05-0.5mg/m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平行样相对偏差≤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消化:硫酸-催化剂体系下高温消解;
2. 蒸馏:碱性条件下释放氨气;
3. 吸收与滴定:硼酸吸收后盐酸滴定;
4. 校准:使用尿素氮溶液标准物质绘制标准曲线。
特别说明
非蛋白氮(如尿素)可能干扰检测结果,需根据样品类型选择前处理方法。实验过程中应避免铵盐污染,并定期验证标准物质的稳定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