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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环己酮溶液标准物质_108-94-1,环己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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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环己酮溶液标准物质

BW0684-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4-1 2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2000μg/mL {{inventory}}
二硫化碳中环己酮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工作场所、环境监测,城镇供水、自然环境水体中环己酮的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环己酮为溶质,以无苯二硫化碳为溶剂,在室温20℃±4℃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置于室温条件下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684-3

二硫化碳中环己酮

2000

3%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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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家标准解读: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酮类化合物(GBZ/T 160.55-2007)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Z/T 160.5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酮类化合物》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环己酮(CAS:108-94-1)等酮类化合物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检测,覆盖采样、前处理及定量分析全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活性炭管采集空气样品,二硫化碳作为解吸溶剂,经气相色谱仪(FID检测器)分离测定,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环己酮的检出限为0.5 μg/mL(对应空气浓度0.5 mg/m³,按3倍信噪比计),定量限为1.6 μg/mL(对应空气浓度1.6 mg/m³,按10倍信噪比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和加标回收试验,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活性炭管以0.5 L/min流量采集15 L空气;
2. 解吸:加入1 mL二硫化碳解吸30分钟;
3. 色谱条件:毛细管柱(HP-5,30 m×0.32 mm×0.25 μm),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300℃,柱温程序升温(初始50℃,保持2分钟,以10℃/min升至150℃)。
特别说明 二硫化碳为易燃有毒试剂,需在通风橱中操作;环己酮标准溶液需避光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采样后活性炭管应密封冷藏并于7日内完成分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