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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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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

BW01323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20g/L {{inventory}}
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概述

本标准物质用于全盐量的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全盐量分析方法的确认与评价、仪器校准与测量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用于计量系统量值传递、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试剂为溶质,以超纯水为溶剂,采用称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称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重量分析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使本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至质量和物质的量的SI基本单位千克(kg)、摩尔(mol),以及体积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升(L)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g/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BW013234

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

20.0

1%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评定考虑原料纯度、溶液制备过程、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参照JJF1343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采用重量分析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截至20260301日。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100mL。常温运输,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5℃,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污染。

该标准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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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1984-2008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全盐量的测定,检测范围为10 mg/L~10,0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水样经滤膜过滤后,在105℃±2℃下烘干至恒重,测定溶解性固体总量,通过计算得出全盐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 10 mg/L(以烘干残渣计)。
定量限 20 mg/L(以烘干残渣计)。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实验 每批次样品需同时测定空白值,空白值应≤10 mg/L。
平行样 至少10%的样品需做平行测定,相对偏差应≤1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处理 水样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去除悬浮物后测定。
烘干条件 烘干温度严格控制在105℃±2℃,恒重误差≤0.5 mg。
特别说明
干扰因素 若水样中含挥发性有机物或结晶水化合物,需采用特殊方法(如预干燥处理)修正测定结果。
数据修约 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单位以mg/L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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