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V-IV-STOCK-72-125mL | 7% v/v Nitric Acid
ZIV-IV-STOCK-73-125mL | HCl
BW900379XW-100ml | 100mg/L
BW900384LW-100ml | 10mg/L
BW900429XW-100mL | 100mg/L
BW900429XW-50mL | 100mg/L
GB/T 5750.6-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2023-10-01实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 5750.6-2023)
标准号:GB/T 5750.6-2023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23种金属元素的检测,包括铝、砷、镉、铬、铜、铁、铅、锰、汞、锌等,覆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等方法。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适用于多元素同时检测,灵敏度高,可检测痕量金属。
2.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针对特定元素(如铅、镉)进行定量分析,需分光光度计及对应空心阴极灯。
以ICP-MS为例:
- 铅(Pb):检出限0.1 μg/L,定量限0.3 μg/L
- 镉(Cd):检出限0.05 μg/L,定量限0.15 μg/L
不同仪器及前处理方法可能导致限值差异,需通过校准验证。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平行样相对偏差≤10%。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校准,浓度覆盖待测样品范围。
1. 样品前处理:过滤去除悬浮物,硝酸酸化(pH<2)保存。
2. 仪器校准:按标准曲线法或标准加入法建立校准曲线(R²≥0.995)。
3. 干扰消除:采用内标法(如铟、铑)校正基体效应及信号漂移。
1. 汞元素检测需冷蒸气原子吸收法(CV-AAS)或专用汞分析仪。
2. 六价铬检测需使用特定显色剂(如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3.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玻璃器皿污染,推荐使用聚丙烯材质容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GB/T 5750.6-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2023-10-01实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 5750.6-2023)
标准号:GB/T 5750.6-2023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23种金属元素的检测,包括铝、砷、镉、铬、铜、铁、铅、锰、汞、锌等,覆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等方法。
核心检测方法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适用于多元素同时检测,灵敏度高,可检测痕量金属。
2.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针对特定元素(如铅、镉)进行定量分析,需分光光度计及对应空心阴极灯。
检出限与定量限
以ICP-MS为例:
- 铅(Pb):检出限0.1 μg/L,定量限0.3 μg/L
- 镉(Cd):检出限0.05 μg/L,定量限0.15 μg/L
不同仪器及前处理方法可能导致限值差异,需通过校准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平行样相对偏差≤10%。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校准,浓度覆盖待测样品范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过滤去除悬浮物,硝酸酸化(pH<2)保存。
2. 仪器校准:按标准曲线法或标准加入法建立校准曲线(R²≥0.995)。
3. 干扰消除:采用内标法(如铟、铑)校正基体效应及信号漂移。
特别说明
1. 汞元素检测需冷蒸气原子吸收法(CV-AAS)或专用汞分析仪。
2. 六价铬检测需使用特定显色剂(如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3.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玻璃器皿污染,推荐使用聚丙烯材质容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