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标准物质/甲醇中正十一烷
标准物质/甲醇中正十一烷_1120-21-4,正十一烷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甲醇中正十一烷

BePure-26443YM n-Hendecane in Methano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120-21-4 1mL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1000µg/mL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标准物质/甲醇中正十一烷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甲醇中正十一烷

手机版:标准物质/甲醇中正十一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HJ 639-20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包括正十一烷(CAS:1120-21-4)在内的多种化合物。检测目标物需在吹扫捕集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条件下具有可挥发性。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吹扫捕集法对水样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富集,随后通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正十一烷的检测需依据保留时间及特征离子丰度比进行确认。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2 µg/L(以正十一烷计)
定量限0.08 µg/L(以正十一烷计)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包含实验室空白、运输空白及现场空白;
2. 平行样分析相对偏差应≤20%;
3. 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水样需在4℃避光保存,7日内完成分析;
2. 吹扫捕集条件:吹扫时间11分钟,脱附温度180℃;
3. 气相色谱条件:DB-5MS色谱柱,程序升温(初始40℃,保持2分钟,以8℃/min升至200℃);
4. 质谱条件:全扫描模式(m/z 50-300),正十一烷特征离子为m/z 57、71、85。
特别说明
1. 甲醇作为溶剂时需确保其纯度(色谱纯),避免杂质干扰;
2. 正十一烷易受高沸点有机物污染,需定期维护色谱柱及进样口;
3. 若样品中含颗粒物,需经0.45 µm滤膜过滤后分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