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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溶液标准物质_1763-23-1,全氟辛烷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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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溶液标准物质

SHAM_23277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763-23-1 1.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2017-03-01实施)

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18±5)℃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全氟辛烷磺酸(CAS:1763-23-1)为溶质,以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全氟辛烷磺酸 100μg/mL 4%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99.08%
100mg
335-67-1
2026-03-10
5
156
1000μg/mL
1.2mL
335-67-1
2026-03-05
≥10
120
见备注
20g
0
1800
≥70%(以证书为准)
5mg
1763-23-1
0
420
≥70%(以证书为准)
10mg
1763-23-1
0
720
2µg/mL
1mL
0
2500
1000mg/L
1.2mL
16517-11-6
0
500
见证书
50mg
16517-11-6
0
600
10μg/mL
1.2mL
960315-53-1
0
6000
10μg/mL
1.2mL
960315-48-4
0
4320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定量检测,包括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等基质。甲醇中PFOS溶液标准物质(CAS:1763-23-1)用于校准仪器和质控验证。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提取、净化后,通过C18色谱柱分离,以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1 μg/kg,定量限(LOQ)为0.03 μg/kg。需通过标准曲线和空白样品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和平行样;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3. 平行样相对偏差需≤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用乙腈提取,经分散固相萃取净化;
2. 仪器条件:流动相为甲醇-5 mM乙酸铵水溶液,流速0.3 mL/min;
3. 定量分析:采用内标法或外标法,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

特别说明

1. PFOS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于-20℃,避免反复冻融;
2. 实验过程需佩戴防护装备,避免接触有毒试剂;
3. 若检测结果接近定量限,需通过增加平行样数量或复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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