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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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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

BW-OTL-4HW-0030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400度 {{inventory}} 见证书
  • 色胺

    ZCX-00020515 |

  • 色度

    BW0659 | 51.4度(50度-55度)

  • 色胺

    BW1703-20mg | HPLC≥98%

  • 色醇

    T819597-1g | 97%(GC)

  • 色度

    BW-OTL-5HW-00306 | 500度

色度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稀释倍数法测色度的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和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为溶质,以高纯水和高纯盐酸为溶剂,在(20±3)℃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稀释倍数法8人48次稀释结果均值为标准值,测试结果的标准偏差为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倍)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倍)(k=2)
BW-OTL-4HW-00306 稀释倍数法 色度 400 ±3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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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4-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色度的测定,包括铂-钴标准比色法和稀释倍数法。

核心检测方法

铂-钴标准比色法:通过配制铂-钴色度标准溶液,与待测水样进行目视比色,确定色度值;稀释倍数法适用于高色度水样,通过稀释至可测范围后比色计算。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铂-钴比色法检出限为2度,定量限为5度;稀释倍数法无固定检出限,需根据实际稀释倍数计算。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有证色度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每批次样品至少加入1个空白对照和1个质控样(已知色度值±1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后需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检测;
2. 比色管需垂直放置于白色背景板上;
3. 目视比色时需在自然光或等效光源下进行;
4. 高色度样品需预先稀释至比色管量程范围内。

特别说明

当水样浑浊度高于25度时需先离心或过滤处理;色度测定结果需注明检测方法(铂-钴法或稀释倍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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