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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氟康唑_86386-73-4,氟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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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氟康唑

BePure-22959XM Fluconazole in Methano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86386-73-4 1mL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100µg/mL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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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氟康唑及其他207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基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
核心检测方法 样品经乙腈提取,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净化,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氟康唑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符合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实验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为LOQ、2×LOQ、10×LOQ)及平行样,回收率范围需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与提取:样品粉碎后用乙腈振荡提取;
2. 净化:使用PSA、C18等吸附剂去除干扰物;
3. 仪器分析:GC-MS参数需优化,选择特征离子对(如氟康唑m/z 306、309)进行定性定量。
特别说明 1. 氟康唑易受基质干扰,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有机溶剂交叉污染;
3. 方法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农药残留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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