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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钴色度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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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钴色度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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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钴色度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介质:10%HCl
组分浓度
-1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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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铂-钴色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3143-1982《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铂-钴色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透明液体化学产品的颜色测定,通过铂-钴色度标准溶液进行目视比色。
核心检测方法 目视比色法:将样品与铂-钴标准色列在相同条件下对比,确定色度值(Hazen单位)。
检出限与定量限 最低可检测色度值为5 Hazen,定量范围5-500 Hazen。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标准铂-钴色度溶液定期校准,样品应透明且无悬浮物干扰。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过滤或离心);2. 比色管装样;3. 与标准色列在自然光下对比;4. 记录最接近的色度值。
特别说明 若样品颜色超出标准色列范围,需稀释后重新测定并标注稀释倍数。
行业标准:《化学试剂 色度测定通用方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605-2006《化学试剂 色度测定通用方法》
适用范围 化学试剂产品的色度测定,包含铂-钴色度法及分光光度法。
核心检测方法 分光光度法(可选):通过测定样品在特定波长下的吸光度计算色度值。
检出限与定量限 分光光度法检测限为1 Hazen,定量限为3 Hazen。
质控样品要求 需同时使用空白试剂和标准溶液进行平行实验,确保仪器基线稳定。
关键实验步骤 1. 仪器校准(波长430 nm);2. 样品测试;3. 数据计算与结果修约。
特别说明 分光光度法适用于低色度样品(≤50 Hazen),高色度样品仍需目视比色。
国家标准:GB 11893-1989《水质 色度的测定 铂钴比色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1893-1989《水质 色度的测定 铂钴比色法》
适用范围 天然水、饮用水及部分工业废水的色度测定,不适用于浑浊水样。
核心检测方法 目视比色法(与GB/T 3143类似),但针对水质特点补充了样品保存要求。
检出限与定量限 最低检测色度5 Hazen,测定范围5-100 Hazen。
质控样品要求 需加入保护剂(如硫酸)防止水样变质,并在4℃下保存不超过48小时。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离心去除颗粒物;2. 调节pH至中性;3. 比色操作与标准一致。
特别说明 若水样含余氯,需加入硫代硫酸钠消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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