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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磺胺甲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_12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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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磺胺甲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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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磺胺甲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介质:甲醇
组分浓度
127-79-7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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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14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969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14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性食品(包括肌肉、肝脏、肾脏等)中磺胺甲基嘧啶等14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同位素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磺胺甲基嘧啶的检出限为1.0 μg/kg,定量限为2.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及质控样,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标准曲线最高点。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乙腈提取;
2. 通过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
4. LC-MS/MS分析。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使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实验过程中避免使用含磺胺类药物的器皿。
行业标准: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SN/T 2538-2010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口肉类、水产品及乳制品中磺胺甲基嘧啶等20种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结合紫外检测器(UV),采用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磺胺甲基嘧啶的检出限为5.0 μg/kg,定量限为10.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需设置1个空白对照和1个加标样品,加标回收率需在7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乙酸乙酯提取;
2. 液液分配净化;
3. 旋转蒸发浓缩;
4. HPLC-UV分析。
特别说明 需定期验证色谱柱分离效果,确保目标峰与干扰物分离度≥1.5;实验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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