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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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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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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石油类介绍:

介质:正己烷
组分浓度
-1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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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及动植物油类的测定,萃取剂为符合要求的正己烷。
核心检测方法 红外分光光度法:样品经正己烷萃取后,通过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类干扰,测量特定波长的吸光度计算石油类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1 mg/L(以正己烷萃取体积计),定量限为0.04 mg/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试验、平行样和加标回收试验,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加标回收率需在7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萃取:正己烷分三次萃取水样;
2. 脱水处理:加入无水硫酸钠去除水分;
3. 吸附分离:硅酸镁吸附动植物油类;
4. 仪器测定:使用红外分光光度计在2930 cm⁻¹、2960 cm⁻¹、3030 cm⁻¹处测量吸光度。
特别说明 正己烷的纯度需满足无石油类残留(空白值≤0.04 mg/L),且需避光保存;萃取后样品需在4小时内完成测定。
行业标准: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洋环境中石油类的测定,包含近岸海水、河口及沉积物样品,萃取剂为正己烷。
核心检测方法 荧光分光光度法:正己烷萃取后,通过荧光强度测定石油类浓度,激发波长310 nm,发射波长360 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2 μg/L,定量限为0.06 μg/L(高灵敏度仪器条件下)。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需插入1个平行样和1个标准物质,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酸化:加入盐酸至pH≤2;
2. 萃取:正己烷三次萃取后合并萃取液;
3. 浓缩:旋转蒸发仪浓缩至1 mL;
4. 荧光测定:校准曲线法计算浓度。
特别说明 避免使用塑料器皿以防干扰;浓缩过程需控制温度≤40℃,防止挥发性组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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