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硫化碳中7种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HJ 58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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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4种四环素类混标
BW-OTL-HM-01553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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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甲酸铵溶液=9:1中番泻苷A、番泻苷B和大黄素甲醚混标
BePure-31861L2Z | 2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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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4种定制混标/6支起订,有库存单支可售
BePure-33850CM-d | 不同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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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乙腈:丙酮=9:1中28种农药混标/5支起订,有库存单支可售
BePure-33832XZ | 1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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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4种VOC混标
BePure-33663YM | 1000µg/mL
介质:二硫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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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号:HJ 584-2010
发布日期:2010年9月20日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适用范围
检测对象:活性炭吸附管采集的样品,经二硫化碳解吸后,用气相色谱仪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仪器要求:气相色谱仪需具备程序升温和FID检测器,色谱柱推荐使用极性或弱极性毛细管柱(如HP-5、DB-WAX等)。
检出限与定量限
苯:0.5 μg/mL,甲苯:0.5 μg/mL,乙苯:0.5 μg/mL,邻/间/对二甲苯:0.5 μg/mL,苯乙烯:0.5 μg/mL
定量限:各目标物均为2.0 μg/mL(按标准曲线最低点浓度计算)。
质控样品要求
平行样:至少10%的样品做平行测定,相对偏差应≤20%。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2. 解吸:将活性炭转移至样品瓶,加入1.0 mL二硫化碳,密封后超声解吸30 min。
3. 色谱分析:进样量1.0 μL,分流比10:1,柱温程序为初始40℃保持5 min,以5℃/min升至120℃,保持2 min。
4. 定量计算:采用外标法绘制标准曲线,目标物浓度需扣除空白值。
特别说明
• 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需≥85%,否则需重新优化解吸条件。
• 二硫化碳需经色谱验证无杂质干扰,否则需提纯处理。
• 若邻、间、对二甲苯无法完全分离,可报告三者总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