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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猪肉粉中倍他米松质控样品/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Betamethasone quality control in pork powder
猪肉粉中倍他米松质控样品/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介绍:
一、基本信息:
基质猪肉粉
形态固态
有效期2026-06-03
存储条件(-18±5)℃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本质控样品从包装瓶中取出后,不可再装回原瓶中作为质控样品使用。
用途本质控样品可用于猪肉中倍他米松的相关分析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质控样品采用市售猪肉粉为原料,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加标法制备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质控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测得的测量值为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倍他米松23.4μg/kg4.7μg/kg猪肉粉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2008-05-09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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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猪肉粉中倍他米松质控样品/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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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肉、猪肝等动物源性食品中倍他米松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基质包含粉状样品(如猪肉粉)。明确规定了前处理方法和仪器分析条件。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
1. 色谱柱:C18柱(2.1 mm×100 mm,1.8 μm)
2. 流动相:甲醇-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
3. 质谱模式:电喷雾离子源(ESI+),多反应监测(MRM)
检出限与定量限 倍他米松的检出限(LOD)为0.3 μg/kg,定量限(LOQ)为0.5 μg/kg,满足国内外对动物源性食品中激素残留限量的监管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1. 基质匹配:需使用与待测样品基质一致的猪肉粉质控样
2. 浓度范围:应覆盖定量限至法规限量值的1.5倍
3. 稳定性:开封后需按标准储存条件保存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提取:乙腈振荡提取后离心净化
2. 固相萃取:HLB或等效柱净化,甲醇-水洗脱
3. 浓缩复溶:氮吹浓缩后用初始流动相复溶
4. 仪器分析:进样量5 μL,柱温40℃
特别说明 1.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须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
2. 质控样品应与待测样品同步处理,用于监控回收率(要求60%-120%)
3. 需通过同位素内标法(如倍他米松-D3)校正检测偏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