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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酰磺胺-13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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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酰磺胺-13C6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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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GB 31658.17-20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肌肉、肝脏、肾脏、脂肪、乳及蛋类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包括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等,4-乙酰磺胺-13C6作为同位素内标用于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后,用同位素内标法进行净化,通过质谱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性和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磺胺类药物检出限为0.3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同位素内标(如4-乙酰磺胺-13C6)的定量限需满足内标校准曲线线性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及平行样。内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加标回收率需符合标准规定范围(80%-1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加入同位素内标,乙腈提取;
2. 净化:使用分散固相萃取(dSPE)去除杂质;
3. 仪器分析:LC-MS/MS分离,内标法校准定量。
特别说明 4-乙酰磺胺-13C6作为内标需在样品前处理初始阶段加入,以校正基质效应及操作损失;实验过程需避免同位素污染,确保质谱信号无交叉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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