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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呋喃_109-99-9,四氢呋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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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呋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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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呋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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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四氢呋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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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Z/T 300.9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8部分:四氢呋喃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四氢呋喃蒸气浓度的检测,涵盖采样、样品处理及气相色谱分析方法。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通过活性炭管采集空气样品,经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5 μg/mL(按采样体积15 L计),定量限为1.6 μg/m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及加标质控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活性炭管以0.5 L/min流量采集15 L空气。
2. 解吸:用1 mL二硫化碳解吸30分钟,超声辅助提高效率。
3. 色谱条件:毛细管色谱柱(如HP-INNOWAX),柱温120℃,进样口温度200℃。
特别说明
四氢呋喃易挥发且易燃,实验需在通风橱内操作;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气相色谱分析时需注意与共流出物的分离(如丙酮)。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四氢呋喃迁移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如塑料、涂料)中四氢呋喃向食品模拟物迁移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HS-GC/MS),迁移实验条件为40℃、24小时,模拟物为水性或酒精溶液。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1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空白模拟物及加标样品验证,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平行样测定结果允许差≤20%。
特别说明
迁移实验需严格控温,避免模拟物挥发;质谱检测时需选择特征离子(如72 m/z)以排除基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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