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油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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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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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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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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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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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7-12-17 00:00:00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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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桉叶油醇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含调味品、饮料等)中桉油精(桉叶油醇)的定量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中的天然或人工添加成分。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采用DB-5MS色谱柱(30m×0.25mm×0.25μm),程序升温从60℃升至250℃,氦气载气流速1.0mL/min,电子轰击离子源(EI)全扫描模式。
方法检出限(LOD)为0.05mg/kg,定量限(LOQ)为0.2mg/kg,精密度要求相对标准偏差(RSD)≤10%,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范围内。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基质加标样和平行样:空白样不得检出目标物;基质加标浓度应为LOQ的2-5倍;平行样相对偏差需≤15%。
1. 样品前处理:采用正己烷超声萃取,离心后经无水硫酸钠脱水;
2. 仪器条件优化:需定期校准质量轴并验证色谱峰分离度(R≥1.5);
3. 定性与定量:通过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m/z 154、139、81)定性,外标法定量。
1. 桉油精易挥发,前处理需在低温(≤25℃)环境中操作;
2. 需注意α-萜品醇等结构类似物的干扰,必要时使用二级质谱确认;
3. 标准曲线浓度范围应覆盖样品预期值的5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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