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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蝇磷_299-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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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蝇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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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蝇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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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蝇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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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茶叶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皮蝇磷(CAS:299-84-3)及其他207种农药残留的检测,涵盖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判定全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MS),通过乙腈提取、QuEChERS净化后进样分析,以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丰度比定性,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皮蝇磷的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欧盟及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为LOQ、2×LOQ、10×LOQ),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乙腈振荡提取;
2. 提取液经PSA和C18吸附剂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定容上机;
4. GC-MS/MS分析参数:色谱柱DB-5MS(30m×0.25mm×0.25μm),进样口温度250℃,程序升温。
特别说明
1. 皮蝇磷易受基质效应影响,需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2. 实验过程需避免塑料器皿接触,防止邻苯二甲酸酯类干扰;
3. 若检出阳性样品,需用不同极性色谱柱进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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