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头孢洛宁水合物
头孢洛宁水合物_5575-21-3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头孢洛宁水合物

CCAD300724 Cefalonium Hydrat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575-21-3 10mg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94.5% {{inventory}}
头孢洛宁水合物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9-04-26 00:00:00
结构式:
头孢洛宁水合物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头孢洛宁水合物

手机版:头孢洛宁水合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1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洛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肌肉、肝脏、肾脏、牛奶等)中头孢洛宁残留量的定量检测,涵盖原料及加工制品。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固相萃取净化样品后,经C18色谱柱分离,采用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满足欧盟及我国对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及平行样,加标浓度应覆盖LOQ至2倍最高残留限量(MRL),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用乙腈-水溶液提取;
2. 经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4. LC-MS/MS系统分析,内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实验需注意头孢洛宁在酸性条件下的稳定性,建议全程避光操作,且标准品溶液需现配现用(-20℃保存不超过7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