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M500302 | 99.4%
CCEM500302 | 98.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BW901073 | 99.5%
1ST000909-1g | 见证书
R017960-2.5L | 98%
1ST000909-5ml | 见证书
LCEM501446-ME | ≥95%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7-07-25 00:00:00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叔戊醇
手机版:叔戊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叔戊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 卡尔·费休法测定水分;
3. 酸碱滴定法测定酸度;
4. 蒸发残渣法测定不挥发物。
• 卡尔·费休法水分定量限(LOQ):0.02%;
• 酸度测定定量限:0.001 mmol/g。
2.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平行样(≥2个);
3. 空白试验值需低于方法检出限。
• 气相色谱条件:毛细管柱(如DB-5),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FID)温度300℃;
• 卡尔·费休滴定:严格控制环境湿度(≤40% RH)。
2. 实验废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处理;
3. 长期贮存需检测氧化产物(如酮类杂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