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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戊烷_28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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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戊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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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戊烷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6-08-01 00:00:00
结构式:
环戊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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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Z/T 300.1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9部分:环戊烷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环戊烷(CAS:287-92-3)及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采样、检测与定量分析,涵盖工业生产、实验室操作等场景下的职业暴露评估。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活性炭管吸附采集空气样品,经二硫化碳解吸后,使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进行分离和定量分析。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环戊烷的检出限(LOD)为0.05 μg/mL,定量限(LOQ)为0.2 μg/mL(按采样体积15 L计,对应空气中最低检测浓度为0.007 mg/m³)。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未暴露活性炭管)、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得超过10%。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使用活性炭管以0.5 L/min流量采集空气样品15 L;
2. 解吸:样品管前后段活性炭分别加入1.0 mL二硫化碳,超声解吸30分钟;
3. 分析:GC-FID进样,色谱柱为HP-5(30 m×0.32 mm×0.25 μm),程序升温(初始50℃保持2 min,以10℃/min升至150℃)。
特别说明
1. 环戊烷易挥发,采样后需密封保存并在7日内完成分析;
2. 实验室需配备防爆通风设施,二硫化碳为易燃有毒试剂,操作需符合GB/T 3723-1999要求;
3. 当共存物干扰时,应改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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