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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_16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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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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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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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蚕毒素草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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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沙蚕毒素草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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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茶叶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包括沙蚕毒素草酸盐)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方法覆盖的基质类型广泛,适用于常规实验室检测及监督抽查。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乙腈提取、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净化,配合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定量分析。目标物通过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对定性,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沙蚕毒素草酸盐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3 mg/kg。不同基质可能因干扰物影响略有差异,需通过空白基质加标实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质控标准品。加标回收率需在70%-120%之间,相对标准偏差(RSD)≤15%。质控样品应与待测样品同步处理。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粉碎后加入乙腈提取,振荡离心;
2. 提取液经PSA和C18吸附剂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过0.22 μm滤膜;
4. LC-MS/MS分析,流动相为甲醇-5 mmol/L乙酸铵水溶液;
5. 数据采集与分析,确保离子对比例符合标准要求。
特别说明
沙蚕毒素草酸盐在酸性条件下易分解,样品前处理需控制pH值;实验过程中需避免金属离子污染,建议使用塑料器皿。若检出阳性样品,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以减少基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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