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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增白剂 33_6190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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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增白剂 33

CWLT600705 Fluorescent Brightener 3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1902-19-0 10mg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99.0% {{inventory}}
荧光增白剂 33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7-05-28 00:00:00
结构式:
荧光增白剂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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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3344-2009《纺织品 4-氨基-3-磺基苯基荧光酮(荧光增白剂33)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纺织品及其原材料中荧光增白剂33的定性及定量检测,包括棉、化纤、混纺织物等基质。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HPLC-FLD)。样品经甲醇超声萃取后,通过C18色谱柱分离,荧光检测器在激发波长365 nm、发射波长435 nm下测定。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15 mg/kg,适用于纺织品中痕量检测。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0.2-5.0 mg/kg)及平行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剪碎至1 mm×1 mm以下,甲醇40℃超声萃取30 min;
2. 萃取液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进样;
3. 色谱条件:流速1.0 mL/min,柱温30℃,流动相为甲醇-水(70:30)。
特别说明
1. 样品处理需避光操作,防止光降解;
2. 需验证共存色素干扰,必要时采用梯度洗脱;
3. 实验废弃物应按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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