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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乌甲素_10766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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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乌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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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乌甲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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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乌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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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草乌甲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60.5-201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性食品(如肌肉、肝脏、肾脏等)中草乌甲素残留量的定量检测,检测范围覆盖0.5 μg/kg至50 μg/kg。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样品提取、净化、浓缩后上机分析,以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2 μg/kg,定量限(LOQ)为0.5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乙腈提取后离心;
2. 使用分散固相萃取(dSPE)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
4. LC-MS/MS分析,色谱柱为C18柱(2.1 mm×100 mm, 1.7 μm)。
特别说明
1.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操作;
2. 草乌甲素对热敏感,浓缩时温度需控制在40℃以下;
3. 本方法不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或非生物基质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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