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银容量分析用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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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贝母农残空白样品(25版药典2341第六法)
NCS192322-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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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农残空白样品(25版药典2341第六法)
NCS192321-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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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冬农残空白样品(25版药典2341第六法)
NCS192323-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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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ZnSO4硫酸锌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
NCS1876581 | 0.05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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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Diazoaminodibenzenesulfonic Acid Disodium Salt
D1285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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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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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90%-110%;
③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E)080549 氯化物标准溶液)进行校准。
② 终点控制:滴定至溶液呈微砖红色且30秒不褪色;
③ 空白试验:需同步进行等量试剂空白测定。
② 滴定应在中性或弱碱性溶液(pH 6.5-9.0)中进行;
③ 硝酸银溶液需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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