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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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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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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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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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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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 和35等)及GB/T 27025(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采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25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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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地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总磷的测定,检测范围0.01~0.6mg/L。水样中砷、铬、硫化物干扰测定需预处理。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在酸性条件下,正磷酸盐与钼酸铵反应生成磷钼杂多酸,被抗坏血酸还原成蓝色络合物,在70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方法检出限:0.01mg/L(30mm比色皿)
定量下限:0.02mg/L(置信区间90%)
1. 每批次需带空白样(无磷水)
2. 平行样数量≥10%,相对偏差≤15%
3. 加标回收率控制范围:85%~115%
4. 有证标准物质核查每季度1次
1. 消解:取25mL水样加入过硫酸钾,高压灭菌锅120℃消解30分钟
2. 显色:冷却后依次加入钼酸铵溶液和抗坏血酸溶液
3. 反应:室温放置15分钟显色完全
4. 检测:用30mm比色皿在700nm测定吸光度
5. 校准:磷酸二氢钾标准系列同步测定
1. 玻璃器皿需专用:使用10%盐酸浸泡2小时,避免磷酸盐污染
2. 干扰消除:亚硝酸盐干扰加入0.5g磺胺酸消除
3. 浊度补偿:样品需离心后取上清液检测
4. 保存要求:水样采集后24小时内测定,否则加硫酸至pH≤1保存
HJ 670-2013《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适用自动监测系统,检测限0.005mg/L,高盐废水需离子色谱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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