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基体/鱼肉中镉
基体/鱼肉中镉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基体/鱼肉中镉

BQC1363339548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基体/鱼肉中镉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基体/鱼肉中镉

手机版:基体/鱼肉中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标准号 GB 5009.15-20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镉含量的测定,包括鱼类、肉类、谷物、蔬菜等基质,特别涵盖鱼肉样品中镉元素的痕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1.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3.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
检出限与定量限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检出限0.001 mg/kg,定量限0.003 mg/kg
ICP-MS法:检出限0.0005 mg/kg,定量限0.0015 mg/kg
方法选择需根据实验室设备及样品基质复杂度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方法验证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控制消解温度梯度
2. 仪器校准:标准曲线法要求R²≥0.995
3. 基体改进剂使用(针对GFAAS法)
4. 干扰校正:采用标准加入法或内标法(ICP-MS)
特别说明
1. 鱼肉样品需特别注意脂肪去除步骤,避免有机相干扰
2. 实验器具需经10%硝酸浸泡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3. 结果报告需注明检测方法及定量限
4. 方法验证需符合GB/T 27404-2008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