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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土壤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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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土壤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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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1021-2019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石油类的测定,检测范围覆盖矿物油、动植物油及其衍生物,适用于环境监测、污染调查等场景。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四氯化碳萃取样品中的石油类物质,经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干扰后,在2930 cm⁻¹、2960 cm⁻¹和3030 cm⁻¹波长处测定吸光度,计算总石油烃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4 mg/kg(以干土计),定量下限为16 mg/kg。需根据样品基质复杂程度适当调整。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1个空白样、1个平行样及1个加标回收样。加标量应为待测物浓度的0.5-2倍,回收率需控制在70%-13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研磨过100目筛,去除杂质
2. 萃取:按1:5土水比加入四氯化碳震荡萃取
3. 吸附净化:通过硅酸镁柱去除极性干扰物
4. 仪器分析:红外光谱扫描并计算三波长吸光度总和
特别说明
萃取过程需在通风橱中操作,四氯化碳为有毒试剂;当样品中动植物油含量>50 mg/kg时,需增加硅酸镁吸附次数至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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