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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液体石蜡中γ-十一烷酸内酯/HJ 1262-2022/介质:液体石蜡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液/液体石蜡中γ-十一烷酸内酯/HJ 1262-2022/介质:液体石蜡

BW81842-20ml
¥ 240.0
¥ 240.0
104-67-6
20mL
曼哈格
10-4.5w/w
+
0
标液/液体石蜡中γ-十一烷酸内酯/HJ 1262-2022/介质:液体石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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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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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 HJ 1262-202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中γ-十一烷酸内酯等气态污染物的定性及定量分析,介质为液体石蜡的标液制备方法参考本标准附录。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通过液体石蜡作为介质溶解目标化合物,经色谱柱分离后,通过质谱检测器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05 μg/mL(介质为液体石蜡时)
定量限(LOQ) 0.15 μg/mL(介质为液体石蜡时)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应为样品浓度的0.5-2倍,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制备:将γ-十一烷酸内酯溶解于液体石蜡介质中,超声处理至完全溶解。
2. 仪器条件:色谱柱选择非极性毛细管柱(如HP-5MS),质谱扫描模式为选择离子监测(SIM)。
3. 校准曲线:至少设置5个浓度梯度点,线性相关系数≥0.995。
4. 进样分析:控制进样量1μL,分流比10:1,确保峰形对称无拖尾。
特别说明
1. 液体石蜡介质需确保无目标化合物残留,使用前需进行空白检测。
2. 实验过程中需严格避光保存样品,防止γ-十一烷酸内酯光解。
3. 质谱参数需定期校准,确保质量准确性误差≤0.1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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