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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院标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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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院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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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洋环境监测中海水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及实验室分析,涵盖营养盐、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项目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包括分光光度法(如亚硝酸盐的萘乙二胺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如铜、铅的测定)、荧光法(如叶绿素a的测定)等,需严格遵循标准操作程序。
检出限与定量限 以亚硝酸盐为例:检出限为0.01 μmol/L,定量限为0.03 μmol/L;重金属铜的检出限为0.5 μg/L,定量限为1.5 μg/L。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中国计量院认证的有证标准物质(如GBW(E)080040海水成分标准物质),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海水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
2. 试剂配制:使用超纯水及优级纯试剂;
3. 仪器校准:分光光度计需用空白调零,标准曲线R²≥0.999;
4. 数据记录:保留原始谱图及校准曲线。
特别说明 1. 采样后需4℃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分析;
2. 硫化物测定需现场固定;
3. 标准曲线需随行制备,每20个样品重新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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