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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派地酸_73860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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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派地酸

1ST187073-10mg Bempedoic aci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38606-46-7 10mg {{goodObj.date}} First Standard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贝派地酸介绍:

产品基本信息:
英文同义词:ETC-1002
分子式:C19H36O5
分子量:3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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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21-2021,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贝派地酸及其代谢物的残留检测。
适用范围 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贝派地酸的定量分析,覆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MS),采用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基质加标样品(添加浓度为LOQ、0.1 mg/kg、0.5 mg/kg),回收率范围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乙腈提取;2. 分散固相萃取净化(QuEChERS法);3. 色谱柱选择C18柱;4. 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采用同位素内标或基质匹配标准曲线进行校正。
行业标准《出口食品中贝派地酸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SN/T 5358-2021,适用于出口食品中贝派地酸残留的检验检疫检测。
适用范围 出口肉类、水产品及加工食品中贝派地酸残留的检测,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限量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配合紫外检测器(UV),外标法定量,保留时间定性。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20个样品需插入1个平行样和1个加标回收样,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磷酸盐缓冲液提取;2. 固相萃取柱(HLB柱)净化;3. 氮吹浓缩后复溶;4. 色谱条件:流速1.0 mL/min,检测波长275 nm。
特别说明 实验全程需避光操作,防止贝派地酸光解;需验证方法特异性以避免共存成分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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