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L-BD-013 | 见证书
CCPD100273 | 94.6%
1ST20422D7-1mg | 见证书
BW3429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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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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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避蚊胺-D7
手机版:避蚊胺-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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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3. 平行样相对偏差需≤15%。
2. 仪器条件:DB-5MS色谱柱(30 m×0.25 mm×0.25 μm),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3. 内标法定量:避蚊胺-D7与目标物响应比计算浓度。
2. 基质效应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3. 实验过程中需全程避光保存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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