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草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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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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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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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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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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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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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包括蔬菜、水果、谷物等)中抑草蓬等208种农药残留的定性和定量检测。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法进行定量分析,要求色谱分离度≥1.5。
抑草蓬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2 mg/kg,需满足信噪比≥3(LOD)和≥10(LOQ)。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为LOQ、2×LOQ和10×LOQ),回收率范围需控制在70%-120%。
1. 样品前处理:乙腈提取,QuEChERS净化;
2. 仪器条件:C18色谱柱(2.1×100 mm,1.8 μm),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
3. 质谱参数:多反应监测(MRM)模式,定量离子对需通过标准品验证。
1. 基质效应需通过稀释或基质匹配校准消除;
2. 若样品中干扰物过多,需优化净化步骤或更换色谱柱;
3. 实验室温度应控制在25±2℃,避免影响色谱分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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