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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泊肟酸-D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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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泊肟酸-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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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猪、牛、羊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脂肪及牛奶中头孢泊肟、头孢喹肟等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头孢泊肟酸-D3作为同位素内标用于定量校正。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同位素稀释法消除基质效应。样品经乙腈提取后,用固相萃取柱净化,流动相梯度洗脱,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头孢泊肟的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2.0 μg/kg;同位素内标法的定量限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基质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和质控样。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标准曲线最高点,回收率需在70%-12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加入同位素内标溶液;
2. 乙腈振荡提取,离心后取上清液;
3. 经HLB固相萃取柱净化,氮吹浓缩;
4. LC-MS/MS分析,内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使用头孢泊肟酸-D3时需注意其化学稳定性,避免光照及反复冻融。实验过程中需严格监控基质效应,必要时调整净化步骤。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免水解产物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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